经管学院2025年推荐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报名通知
经管学院2025年推荐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正式启动。推免工作依据《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推荐和接收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的工作办法》开展。满足申请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向学院申请推免资格。
第一条 总则
(一) 本通知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招生的研究生项目所要求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二) “推免生”的选拔工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委员会执行。选拔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三) “推免生”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权,但获得推免生资格不意味着一定会被校内研究生项目接收。
第二条 申请条件
(一) 将于2024-2025学年内毕业的四年级本科生。
(二) 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记录。
(三) 申请授课型研究生项目,本科前3学年平均绩点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CGPA不低于3.0。
(四) 申请研究型研究生项目,本科前3学年平均绩点排名需在本专业前20%、CGPA不低于3.5。申请会计学专业研究型研究生项目还需具有相关领域研究经验。
(五)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上述学习成绩要求限制。
第三条 申请材料
(一) 推免生登记表(请查看通知末尾附件)
(二) 完整本科已修读成绩单
(三) 成绩排名证明
(四) 个人陈述
(五) 个人简历
(六) 教授联名推荐信(如适用):申请人需获得三位及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的联名推荐,并且由其中一位教授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联合签署的推荐信直接发送至 smepg@cuhk.edu.cn,不接受申请人自行提交。逾期提交推荐信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七) 书院评价和推荐材料(申请人在推免系统正式提交申请后,书院办公室将直接提交材料至其学院及所申项目,申请人无需自行提交)
第四条 申请方式
(一)申请开放时间
2024年9月16日至2024年9月27日(含当天)。
(二)报名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截止日期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https://portal.cuhk.edu.cn/)服务中心栏进入“本科生推免”提交申请(校外登录需连接VPN)。请确保申请材料齐全,若申请人逾期未能提交齐全的申请材料,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第五条 接收推免专业
经管学院所有全日制研究型及授课型研究生项目。
第六条 选拔流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2024年9月27日前(含当天)提交申请。
(二)每位申请人可申请3个研究生项目。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推免生数额不应超过学院当学年应届毕业生的20%。
(五)未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仍可通过正常申请渠道申请本院研究生项目。
第七条 接收
推免生接收请参照研究生院和所申研究生项目相关规定。
第八条 联系方式
经管学院推免工作咨询热线:0755-2351 8939
经管学院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咨询热线:
接收专业 |
咨询热线 |
经管学院博士项目 |
0755-2351 8570 |
经济学理学硕士 |
0755-8427 3454/3417 |
金融学理学硕士 |
0755-2337 2680 |
会计理学硕士 |
0755-8427 3474 |
市场学理学硕士 |
0755-8427 3423/3424 |
信息管理与商业分析理学硕士 |
0755-2337 2668 |
电子邮箱:smepg@cuhk.edu.cn
办公地址: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教学楼A栋5楼534办公室
第九条 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须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请者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二)申请本院全日制理学硕士项目,推免通道与直硕计划(细则稍后公布)不可同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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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登记表_Registration Form for Exemption Recommendation Students 2024.docx